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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9 16:04:14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综合衡量,择优录取新生。学校录取是在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各省考试院规定设置投档比例,按各省相应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新高考改革省份录取规则按生源省市有关规定执行,须符合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条    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不录取高考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第十一条    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第十二条    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按抛档分数排序录取。

第十三条    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按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依次录取,第一志愿满额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进档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考生位次排序规则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考生高考成绩外的照顾加(降)分,作录取依据。

第十五条    按志愿投档后,本省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进行有效沟通,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