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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信息科技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2 15:57:54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桂林信息科技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桂林信息科技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正选拔”的招生录取工作原则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科学公正地选拔录取考生。

第十二条 学校以省级招生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在投档比例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投档的考生分数(含各类加分)从高到低,并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理工类优先数学、外语,语文,文史类优先语文、外语、数学)。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采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的艺术统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分总成绩相同时,按文化分总分排序录取,文化总分相同时,按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单科成绩顺序为: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综合成绩。

第十五条 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符合教育部及考生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定,体育成绩使用各省、市体育高考成绩,文化分需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体育类本科省控线,按照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分总分相同时,按体育成绩排序录取,体育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如仍相同,则按照考生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极差。

第十六条 若我校招生录取规则与相关生源省(市、自治区)规定冲突,则按照该生源省(市、自治区)的投档规则为准。

第十七条 学校招收新生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按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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