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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2 15:45:45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分类录取。

第十七条  实行网上远程录取方式。

第十八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和我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专业录取原则: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

第二十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第二十二条  对自治区考试院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考试院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