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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2 15:47:21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院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招生工作 “六不准”、“十严禁”,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 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报考我院考生均需参加高考体检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文)标准执行。

二、因专业性质所限,我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要求考生身高:女生1.63m及以上,男生1.73m及以上,无色盲色弱(不能识别红、黄、绿三种颜色中任何一种)。

三、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体检复查,对既往病史瞒报、不符合以上体检要求的新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

普通高考招生

普通高考招生按设置招生计划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所规定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专业: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相关专业。

2、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总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