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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6-5 17:49:46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高校招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1.投档原则:学校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和录取照顾政策。

2.专业安排:

(1)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以改革后省考试院公布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2)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自治区):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结合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艺术类(美术)专业录取办法:学校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成绩。重庆市考生文化、专业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其他招生省份的艺术(美术)类考生录取规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4.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 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5.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招生比例。

6.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除商务英语专业为英语语种外,其余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进校后公共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

8.我校部分专业实行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学一学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分流。

9.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有:建筑室内设计(专业代码:440106H;项目批准编号:PDE50US3A20221293N),只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具体招生代码、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10.录取新生就读校区安排。我校传媒与设计学院学生就读地点为九龙坡华岩校区;其余学院学生就读地点为合川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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