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重庆能源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重庆能源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填报为依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在当地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顺序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 120% 以内,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第十七条 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投档规则投出的考生。在录取过程中,相同专业志愿和投档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无统一规则的,文史类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录取,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成绩录取。
第十八条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投档原则:艺术类、体育类在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分别达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当年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计算按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体育类的录取规定执行。如考生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统一高考总成绩,若相同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
第十九条 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二十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的招生录取加分和降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