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普通高考>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6-6 9:00:09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招办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各省(直辖市)招办相关政策执行。

2.学院严格按照各省(直辖市)招办规定的录取办法和录取批次录取。

3.学院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在同一志愿情况下,再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和同专业分数优先相结合的原则录取。如考生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在所填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我院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选择相近的专业录取,否则,退档。

4.凡报考学院的考生,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规定的加分(降分)条件、经省(直辖市)招办批准投档的考生,学院按相关规定执行。

5.学院录取考生结果的公布渠道为考生所在省(直辖市)招办,考生亦可在学院网站中查询。

6.男女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