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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6 15:14:02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江苏海洋大学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江苏海洋大学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

第十条  坚持阳光招生,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5%。各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平行志愿的规则录取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后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对缺额专业及其计划进行征求(集)志愿。

第十三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录取办法,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和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当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学校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投档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政策,则按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优先录取,如仍相同,普通类再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总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再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新高考改革省份则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其余省份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考生调剂至所在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艺术类、体育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所在省有关政策执行,使用所在省文化、专业统考成绩,按投档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如与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不同,按其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英语专业、朝鲜语专业只录取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只录取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俄语专业只录取英语或俄语语种考生。

非外语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其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部分课程以英语授课,要求考生有较好的英语基础。

第十七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的录取办法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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