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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6:24:10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1)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我院在四川省实行跨批次录取(即分别在美术专科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对口高职专科批次投放专业计划),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当地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的安排参加相应批次录取。

(3)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4)我院各专业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专业录取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时,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原则,择优录取。

(5)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分数线,且不服从调剂的,原则上按退档处理。

(6)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7)美术类专业只限在四川省招生,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符合规定要求的前提下,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8)录取结果公布方式:发放录取通知,在学院门户网站提供查询。

(9)男女比例:由于行业工作岗位的特殊要求,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专业主要招收男生,建议女生慎重填报。除上述专业外,学校其他招生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10)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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