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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5:19:18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文件、录取批次和调档比例对投档考生依照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若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根据考生分数和各专业具体录取情况调剂到未录满专业;考生若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原则上按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四川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考生录取安排在专科提前批。

第十六条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通知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达,考生可在学院官网查询录取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  学院外语课程教学统一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