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的有关招生政策,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一条 我校在四川省实行多批次录取(即分别在艺体专科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对口高职专科批次、藏区1+2批次投放招生计划),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当地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的安排参加相应批次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按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原则接收考生投档,在第一志愿未满额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的高分考生。
第十三条 录取时,学校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于进档考生,学校按照各省考试院或省招办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结合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考生所报专业都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按考生成绩调配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原则上作退档处理。在录取过程中出现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各省的排序规则执行。
第十四条 艺体类专业只限在四川省招生,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符合规定要求的前提下,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结合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若在录取过程中出现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四川省的排序规则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加分投档政策,以投档成绩为准。
第十六条 学校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新生入学后,学校仅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七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及专业特殊要求
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