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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5:13:38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1)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总分优先、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将调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有权作退档处理。在投档成绩相等的情况下,优先录取:1.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2.英语分数高的考生;3.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和专业高考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和专业高考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成绩上线的基础上,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非英语类专业考生进校后大学外语公共必修课为《大学英语》。

(6)学校严格执行各生源地的各项加分(降分)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依据。

(7)四川省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其他省份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综合考量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总分及相关科目成绩予以安排录取专业。在录取原则下优先满足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要求。

对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配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参考考生其他专业志愿调剂录取到同类别其他专业。

若生源所属省(市、区)教育考试院(招办)对专业志愿录取有特殊要求的,将结合当地教育考试院(招办)要求进行。

(8)录取后,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与非艺术类、非体育类专业不能互调。在符合高考录取条件的前提下,新生报到入学以后,如学习确有专长或者因身体原因无法在原专业学习的,可以按照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相关管理规定申请转专业。

(9)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报考艺术设计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报考酒店管理专业,原则上男、女生身高分别应在1.68米/1.58米以上。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要求年龄17—20周岁,男生身高175-182cm,女生身高162-172cm,无“O”或“X”型腿;矫正视力C型表0.7以上,无色觉异常;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无文身;无遗传性疾病、无传染病。报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原则上男、女生身高分别应在1.68米/1.58米以上,矫正视力C型表1.0以上。

(10)毕业颁证:学生在规定的修学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所列各课程,经考试合格,毕业颁发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的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具印注明有学生所在系(院)、就读专业等内容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