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报考条件
1.凡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学院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除体检不合格考生外,我院相关专业没有体检要求限制。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对指导意见中规定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均按不予录取执行。
3.新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所选的选择性(或等级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所填报专业或院校专业组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所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4.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的报考语种仅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报考语种;所有专业,进校后全部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
5.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
第九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
学院依据教育部和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根据各生源地招考机构投档规则,实行学院负责、省级招考机构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远程网上录取。专业(组)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符合生源地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中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
2.调档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与生源地招考机构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考生进档后,对于思想政治品德合格、身体健康状况不受专业限制且专业服从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阶段处理,优先安排可以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最后安排调剂录取的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按退档处理。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志愿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3.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
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录取专业。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学院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重要参考。
4.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考机构使用综合成绩的投档排序规则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含政策性加分)、专业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
河南省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计算综合分,综合分仍相同,依次按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5.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
第十条 学院拟录取名册报各省级招考机构审核批准后,即作为正式录取依据。学院根据录取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学院公章并经院长签发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并同时通过“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网”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