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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5:18:42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由学校根据专业志愿高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考生成绩和各专业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第十条 艺术体育类各专业类别的专业考试成绩与录取原则:

1.艺术体育类录取,均需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相关省(市、区)划定的对应专业类别的录取控制线。专业成绩是指相关省(市、区)举行的艺术、体育类统考(由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文化成绩是指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

2.在录取计划满额时,若专业成绩相同,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外语、数学的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3.所有艺术体育专业文理兼收,具体招收科类和计划数以生源地官方公布为准。

4.艺术与体育类专业调配原则与普通类专业调配原则相同。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预录的主要依据。投档时,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和降分投档政策。

第十二条 在已投档考生中,按相关规定录取少数民族地区的考生。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各生源省招生管理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我校所有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所有专业的学生以《大学英语》为公共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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