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市、区)的有关招生政策,实行“学校负责,招生管理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第十条 考生凡曾通过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被我校正式录取,并已完成学籍注册手续的考生,如在校期间因学业考核不达标受到退学处理,或自主提出退学申请并经学校批准者,其学籍状态已发生实质性变更。为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及教育资源配置的有效性,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决定,上述情形考生自退学决定生效之日起,我校将不再接受其后续报考申请。此条款适用于所有学历层次及培养类别的招生录取。
第十一条 普通类录取原则
1.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试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两科中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录取专业时,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在安排专业时,因考生自愿放弃录取或其他原因退档产生的专业空缺计划,我校不再递补录取。
第十二条 艺术类、体育类各专业类别的专业考试成绩与录取原则:
1.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艺术类、体育类录取,均需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相关省(市、区)划定的对应专业类别的录取控制线。专业成绩是指相关省(市、区)举行的艺术、体育类统考(由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文化成绩是指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其中文化成绩认可政策性加分。若相关省(市、区)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综合评价方式,综合成绩需达到相关省(市、区)的最低控制线。学校执行各生源省(市、区))录取投档政策。
2.在录取计划满额时,体育类考生若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比较高考文化成绩,若文化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照普通类高考文化成绩同分排序规则由高到低排序。艺术类考生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省级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若还相同,再按照普通类高考文化成绩同分排序规则由高到低排序。
3.所有艺术类、体育专业文理兼收,具体招收科类和计划数以生源地官方发布为准。
4.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调配原则与普通类专业调配原则相同。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预录的主要依据。投档时,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和降分投档政策。
第十四条 在已投档考生中,按相关规定录取少数民族地区的考生。
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各生源省招生管理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我校所有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所有专业的学生以《大学英语》为公共必修课。
第十九条 考生可在投档后,登录各省(市、区)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本人投档情况。所有考生被正式录取后不得换录,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录取或征集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