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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飞行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5:14:03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绵阳飞行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绵阳飞行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四章  体检

第十二条  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其中,对报考我校飞机驾驶类专业的考生考生建议符合以下条件: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空勤人员相关体检鉴定医学标准,男生身高为165-190cm,女生身高为160-185cm,体质指数(BMI)在18.5-24之间(计算方式为:BMI=体重(KG)/身高(m)²),视野、色觉正常,双眼屈光度不大于450度,屈光度差不超过250度,背景条件符合民航局《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英语和数学基础良好;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建议符合以下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心脏病、哮喘病史、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身材匀称,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色盲、色弱。女生身高163-172cm,男生身高174-183cm,双眼矫正视力C字表0.7以上。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对进档考生进行全面审核、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加降分考生录取原则:对于报考我院且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校在专业安排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调剂:原则上结合考生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如考生填报专业无法录取,将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进行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学院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