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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昆明医科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5-5-15 17:22:48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昆明医科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昆明医科大学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一)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和招生机构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接受各省招生委员会、招生机构、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院校志愿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根据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设置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原则为1:1。

(三)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即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队,依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果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再看该考生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录取分数,依此类推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但又达到我校此专业组最低投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服从专业调剂者,调整到此专业组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四)考生成绩(含加分)相同的,按各省份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若考生所在省份无同分排序政策的,则按语文、数学、外语、必选科目、选考科目成绩逐项依次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当排序比较需要进行选考科目成绩比较时,按照我校公布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比较。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相关政策执行。

(五)若专业投档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征集志愿录取。

(六)学校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七)对政策性加分考生的录取,原则上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或招生机构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我校承认加分上限20分)。

(八)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及其他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学校在当年招生专业中划定少数民族预科班升学专业范围,考生在完成预科阶段培养后在划定范围内选择专业就读。

(九)学校招收国家和云南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按国家及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与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分别签订培养协议和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学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直接到定向单位报到(就业),协议期内不能报考研究生

(十)我校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法医学专业主要就业方向为公检法司等机构,请考生报考前自行参考了解公安类及公务员招聘条件,以免影响就业。

(十一)按国家和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临床医学类和口腔医学类学生毕业后如需取得职业资格证,须按规定在毕业后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十二)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十三)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在《体检指导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考生作出如下体检要求重申和建议:

1.考生患有《体检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我校不予录取。

2.色弱、色盲者,医学类、药学类、医学相关类及护理学专业不录。

3.一眼失明的,不宜就读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 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医学、医学相关专业及非医学类专业。

4.双眼矫正视力4.8而镜片度数大于600度,不宜就读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矫正度数大于800度不宜就读医学、医学相关专业及非医学类专业。

5.左利者不宜就读口腔医学专业。

6.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

7.鉴于当前专业就业需求,建议护理学专业男生身高≥165cm、女生身高≥158cm;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学生身高≥150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