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曲靖师范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曲靖师范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1.学校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各招生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对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
2.“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普通类专业录取首先按照考生投档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到低排序,然后遵循考生填写的志愿顺序依次择优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间无分数级差。具体录取方式为:在同一投档批次的科类(专业组)内,按照考生投档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此类推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则将服从专业调剂考生调剂录取到该科类(专业组)其他缺档专业,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则按照各省(区、市)招办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对于没有明确同分排序规则的省(区、市),具体录取排序规则如下: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根据考生文化课实考成绩(不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出先后顺序。文化课实考成绩(不含照顾加分)仍相同时,则依次按语文、数学、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3.艺术类、体育类各招生专业统一使用各招生省(区、市)统考(联考)专业测试合格成绩且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区、市)相应批次分数控制线。
4.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书法学专业的录取规则是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加分)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各省(区、市)相应批次分数控制线,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加分)排序择优录取,排序中出现计算结果相同时,则按照各省(区、市)招办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对于没有明确同分排序规则的省(区、市),具体录取排序规则如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出先后顺序;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照顾加分分值排序(优先录取照顾加分分值较低考生);如果照顾加分分值相同,则按语文、数学、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考试要求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5.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录取规则是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加分)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各省(区、市)相应批次分数控制线,按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按文化总成绩x50%+专业成绩x2.5x50%排序择优录取,排序中出现计算结果相同时,则按照各省(区、市)招办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对于没有明确同分排序规则的省(区、市),具体录取排序规则如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出先后顺序;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照顾加分分值排序(优先录取照顾加分分值较低考生);如果照顾加分分值相同,则按语文、数学、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考试要求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6.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录取规则是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加分)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各省(区、市)相应批次分数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排序中出现计算结果相同时,则按照各省(区、市)招办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对于没有明确同分排序规则的省(区、市),具体录取排序规则如下:按文化成绩总分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照顾加分分值排序(优先录取照顾加分分值较低考生);如果照顾加分分值相同,则按语文、数学、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考试要求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7.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且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在及格以上的考生。其余各专业招生时,外语语种不限。新生进校后,我校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日语、泰语和越南语。
8.报考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符合行业标准。
9.我校的“专升本”、“预科升学”“ 职教高考”的录取,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文件规定执行。
10.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少数民族预科招生政策。
11.我校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要求和曲靖师范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12.录取的学生名单在各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网络媒体上公布的同时,学校也将录取名单、各专业最高分、最低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