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原则
(一)学校招收的本科学生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有关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
(二)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的主要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避免入学后因英语成绩不合格影响毕业。
(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投档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招生机构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院校志愿录取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五)专业志愿录取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及专业志愿,遵循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但已投档到我校的情况下,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投档专业组内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六)在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过程中,如遇同分情况,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成绩已显示了各省的排序规则,则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排序规则,且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实考成绩(不含照顾分)中语文、数学、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总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相关政策录取。
(七)若首次投档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征集志愿录取。
(八)对政策性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或招生机构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九)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十一)按国家及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临床医学类和口腔医学类学生,毕业后应按规定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十二)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学校招收身心健康,体检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考生。除《指导意见》规定的条目外,结合学校专业培养实际需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出现以下情况者提出专业选择建议:
1.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我校不予录取。
2.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我校医学类及《指导意见》列出的相关专业不予录取。
3.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宜就读我校医学类及《指导意见》列出的相关专业。
4.左利手者口腔医学专业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