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考生,学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其他语种均可报考,应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进校后必修英语,请此类学生慎重报考。
第九条 学院预留计划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区、市)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我院本科总计划数的1%。
第十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原则是:按照生源所在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原则是: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按其所填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按照考生成绩高低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同分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比较,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二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与计划严重不平衡,经与生源地省(区、市)级招生部门协调同意后,将对个别专业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十三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成绩采用生源所在省份相应科类的统(联)考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科类、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最新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