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普通高考>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6-5 16:32:29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按投档总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按此原则依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满额为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如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办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的投档总分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  我院认可各省(市、区)有关加分、降分政策。

第十一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公布的高考改革方案及有关录取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院设置的相关省(市)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二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我院仅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三条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