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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5-5-20 10:31:40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省教育考试院监督,院校负责”的录取体制。

第十六条 根据学院专业设置,招生录取工作依照各省级教育考试院安排,一般安排在专科批次、高职高专批次、其他批录取时段进行。

第十七条 学院根据在生源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院根据模拟投档情况确定是否调整招生计划。若需调整计划一般应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第十八条 学院综合评价录取、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单考单招录取,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5〕4号)相关录取要求,进行录取;中高职“五年一贯制”转段录取,按照联合办学协议相关录取要求,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学院普高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在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成绩之和、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按教育部统一规定,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照顾政策,学院原则上均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当批次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考生较多时,按第一志愿专业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录取满额后,按第二志愿分数由高到低录取,以此类推。

第二十二条 学院每年将通过有关新闻媒体、互联网、考生所在地招生办或毕业学校等渠道向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公布招生专业、招生录取结果。

第二十三条 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肢体残疾但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线的考生,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四条 外省考生录取批次、规程,依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进行,入学报到、收费等一切待遇与甘肃考生相同。

第二十五条 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为净化招生环境,排除外界干扰,招生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

第二十六条 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录取过程中确需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考生可以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和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录取查询平台查询本人的录取情况。

第二十七条 录取名单经省级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审批后,由学院招生办公室打印《普通高考录取通知书》,加盖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公章和学院院长签章后,由学院直接将通知书邮寄给考生。考生收到通知书后,凭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生源地助学贷款等事项;学院凭《普通高考录取通知书》和经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核准备案的数据库核实资格后,按《新生报到须知》办理新生入学、注册手续。

第二十八条 已录取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名单(含考生号),将在学院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三天之内传报学院有关部门,并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时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上报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三十条 学院各专业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公共课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三十一条 对招生录取中出现的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依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学院招生相关文件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