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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银川科技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5-5-19 17:37:14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银川科技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银川科技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新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原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按照高考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排序规则: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成绩比较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文史类成绩比较顺序为文科综合、语文、英语;理工类成绩比较顺序为理科综合、数学、英语。同时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性加分,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新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当年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根据同一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其他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为最大限度满足考生专业报考意愿,建议考生在录取期间保持预留电话通讯畅通,学校将随时与考生及家长进行电话联系,告知录取专业并核实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 在各省份投档录取过程中,与学校取得联系,自愿放弃就读的考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退档申请书等相关附件材料,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十七条 各专业男、女生均可报名,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学校艺术类专业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投档规则进行录取。若相关省份未明确规定投档规则,则按照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与设计类、表演类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50%+省级统考成绩×2.5×50%;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70%+省级统考成绩×2.5×30%)。当综合总成绩相同时,先比较专业课统考成绩,后比较文化课总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若还相同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

2.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艺术类专业录取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安排在普通类专业批次招生,执行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十九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成绩,不再单独组织体育类专业课考试。高考总分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体育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体育专业术科成绩合格,按照相关省份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若相关省份未明确规定录取规则,则按照文化课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比较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成绩。

第二十条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新生入学一学期后,可按照个人实际情况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学生不得互转;历史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入物理类专业(历史类和物理类兼招专业除外)。

第二十一条 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二十二条 考生体检除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学校不再单独设置其他的体检要求限制。

第二十三条 凡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凭《银川科技学院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未报到且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审,凡不符合招生规定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