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第十六条 学院在非高考改革省份,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考生须符合我校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七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将进档的所有考生依照分数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依次按成绩从高到低处理考生专业分配的分配原则。投档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政策规定的成绩排序规则进行单科分数比较,成绩高者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志愿均已录满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根据考生成绩等择优调剂录取至其它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进入退档程序。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择优录取征集志愿填报学院志愿的考生。
第十八条 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以投档成绩为准。
第十九条 学院非英语专业录取时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第二十条 按照中央军委、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中规定,学院定向培养军士只招收男生。
第二十一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建议考生参考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谨慎报考不宜就读的专业。新生入学后,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凡不符合招生规定者,一经核实,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