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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6 15:18:38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除定向培养军士项目外,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为:以高考成绩为主,学生须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调档比例执行。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 对江苏省和江苏省外普通类和艺术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分数清),遵循志愿”的原则。

第十九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专业组)录取原则为:对于进档考生,采用“分数清”的录取方式。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对于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美术专业统考,其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须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

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按“分数清”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上述相同,则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根据“获奖情况”的等级,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所有专业均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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