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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6 15:22:39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

第十条 录取规则

1、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除电气自动化技术和药品质量与安全两个专业(具体以上级主管部门正式公布为准)以外,对考生的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均不作具体要求。

3、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办法,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对同分考生,参照省普通类考生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4、对专业不服从的高分考生,如考生所填专业已录满,报学校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录取。

5、外语类专业外语语种限考英语,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目前学校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日语。

6、艺术类专业只招收美术类考生,经省考试院按规则投档后,如遇投档分相同考生,参照省艺术类考生同分排序原则,择优录取。

7、所有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8、政策性加分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9、跨省考生的录取规则,与本章程不符的,以所在省(区、市)的招生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一条 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

1、本办法适用于本章程第五章第十条录取规则无法录取的考生。

2、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量化评分,录取优先级按量化评分高低排序。

3、量化总分100分,其中考生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30分、荣誉奖励30分、学科特长20分、艺术特长10分、科技特长10分。

4、评分细则: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15门)合格一门得2分,不合格不得分;荣誉奖励、学科特长、艺术特长、科技特长,每确认一项(条)得5分,满分为止,没有不得分。

5、若以上五项量化评分结果,仍不能确定考生的录取优先级,则再依次参考考生体质与体育特长、研究性学习代表成果、社团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其他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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