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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更新:2025-4-10 14:51:36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年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职分类招考招生章程

为保证2025年高职分类招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4135012630(全国代码)

学校地址:福州市福清市镜洋镇红星村龟山116号(相思岭校区)

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90号(首山校区)

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福州软件园C区46号(软件园教学点)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二条  2025年我院高职分类招考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招生类别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费(元/年)
面向高中410101种子生产与经营6000
面向高中410103现代农业技术6000
面向高中410105园艺技术6000
面向高中410112设施农业与装备6000
面向高中410119现代农业经济管理6000
面向高中410202园林技术6000
面向高中410204花卉生产与花艺6000
面向高中410301动物医学6000
面向高中410303畜牧兽医6000
面向高中410305宠物医疗技术6000
面向高中410307畜禽智能化养殖6000
面向高中410309宠物养护与驯导6000
面向高中420802环境工程技术6000
面向高中440301建筑工程技术6000
面向高中440304智能建造技术6000
面向高中440501工程造价6000
面向高中490101食品智能加工技术6000
面向高中490102食品质量与安全6000
面向高中510101电子信息工程技术6000
面向高中510102物联网应用技术6000
面向高中5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6000
面向高中5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6000
面向高中510203软件技术9000
面向高中510205大数据技术6000
面向高中510208虚拟现实技术应用6000
面向高中510301现代通信技术6000
农林410101种子生产与经营6000
农林类410103现代农业技术6000
农林类410105园艺技术6000
农林类410112设施农业与装备6000
农林类410202园林技术6000
农林类410204花卉生产与花艺6000
农林类540109茶艺与茶文化6000
畜牧类410301动物医学6000
畜牧类410303畜牧兽医6000
畜牧类410305宠物医疗技术6000
畜牧类410307畜禽智能化养殖6000
畜牧类410309宠物养护与驯导6000
土木工程类410202园林技术6000
土木工程类440301建筑工程技术6000
土木工程类440304智能建造技术6000
土木工程类440501工程造价6000
制造类410113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6000
电子类510101电子信息工程技术6000
电子类510102物联网应用技术6000
电子类510301现代通信技术6000
电工类510101电子信息工程技术6000
化工类420802环境工程技术6000
服装类550105服装与服饰设计6000
食品类490101食品智能加工技术6000
食品类490102食品质量与安全6000
汽车类410113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6000
计算机类510101电子信息工程技术6000
计算机类510102物联网应用技术6000
计算机类5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6000
计算机类5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6000
计算机类510203软件技术6000
计算机类510205大数据技术6000
计算机类510208虚拟现实技术应用6000
计算机类530704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6000
形象设计类550105服装与服饰设计6000
财经管理类530202金融科技应用6000
财经管理类530302大数据与会计6000
商贸管理类410118休闲农业经营与管理6000
商贸管理类530605市场营销6000
商贸管理类530701电子商务6000
商贸管理类530704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6000
商贸管理类530802现代物流管理6000
商贸管理类540109茶艺与茶文化6000
物流管理类530802现代物流管理6000
旅游服务类410118休闲农业经营与管理6000
旅游服务类540105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6000
旅游服务类540109茶艺与茶文化6000
餐饮类490101食品智能加工技术6000
餐饮类540202烹饪工艺与营养6000
美术与设计类550101艺术设计6000
美术与设计类550105服装与服饰设计6000
教育类540105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6000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5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6000
退役军人410103现代农业技术6000
退役军人440501工程造价6000
退役军人510205大数据技术6000
退役军人530605市场营销6000

我院2025年福建省高职分类招考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三条  我院2025年学生住宿费标准,根据闽价费〔2007〕75号、闽价费〔2012〕299号、闽价费〔2021〕367号,分别为550元/人/学年、570元/人/学年、650元/人/学年、970元/人/学年;退费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教材代办费统一招投标,据实结算。

具体住宿费标准:相思岭校区5号楼570元/人/学年(6人间);旧4号楼、6号楼650元/人/学年(6-8人间);11号楼9-13层970元/人/学年(6人间),11号楼2-8层和其他楼栋550元/人/学年(6-9人间);南区学生公寓970元/人/学年(6人间);首山校区和软件园教学点550元/人/学年(6-8人间)。

具体退费标准:1.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 90%予以清退;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 80%予以清退;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 50%予以清退;4.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5.被开除学籍的,其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第四条  我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2025年福建省高职分类招考录取工作,学院教务处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第五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按学院有关规定受理学生及家长的申诉与处理工作。

第六条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条 录取规则

(一)对投档的同分考生,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5〕2号)文件要求执行。

(二)面向普通高中类考生。凡报考我院面向高中生招生专科各专业的考生,其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控制分数。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各专业不进行面试、无单科成绩要求、无男女比例限制。将进档考生根据出档专业按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含政策加分,下同),若总分出现相同,先同等优先、再按顺序比对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常规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进行征求志愿的录取。征求志愿录取时同样执行以上录取规则。

(三)面向中职类考生。凡报考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安排的各类别职业技能测试。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其总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控制分数。录取时,各专业均按照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依次比对考生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等科目的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常规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进行征求志愿的录取。征求志愿录取时同样执行以上录取规则。

(四)面向特殊群体类考生。凡报考我院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特殊群体类考生,依据福建省统一组织的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录取时,各专业均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依次比对考生语文、数学等科目的成绩,参考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第八条 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只提供英语等语种教学。

第九条  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条  一经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未到校报到者,按学院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学生毕业由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第十二条  高职分类招考录取的学生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助、贷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三条  本章程和相关招生录取信息按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定期在我院官网www.fjny.edu.cn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相思岭校区:福州市福清市镜洋镇红星村龟山116号(邮编350119 )

首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90号(邮编350007)

福州软件园教学点: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福州软件园C区46号

若有新增教学点,以我院官网发布为准。

第十五条  申诉及咨询电话

申诉电话: (0591)38510319(纪委办公室)

咨询电话 (0591)83420158,83420178(招生办)

传 真:(0591)83420342(招生办)38510329(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