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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2-7-19 11:48:45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我院依据河南省教育厅颁布的本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水平,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五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六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及生源地有关规定执行,加分考生以加分后成绩排队。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进档考生按照我校“文化+体育”成绩双过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学院严格遵守并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高考录取规定。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的高考成绩排序原则,择优录取。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以正常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由生源省招办通过有关媒体刊登公布, 学院招生办公室也将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并寄发录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