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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9 17:53:37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规则

1、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文科类、理科类),艺体类(美术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2、艺体类(美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

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按一定比例合成综合分,以综合分作为投档总分出档的省(区、市),按照投档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未按综合分出档的省(区、市),根据招生省份相关招生工作规定出档后,学校将高考文化成绩、术科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60%+术科统考分数×2.5×40%,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考生综合分相同且无排位时,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顺序为:美术统考术科、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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