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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2-12-14 16:08:46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广州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广州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录取原则

(一)内地考生

1.依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的投档原则,对文化分、术科分均上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控制线的考生,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投出的档案中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本专业类别统考而未取得统考合格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2.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成总分计算方式及总分排序规则按相关(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所公布的规则执行。

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所公布的相关类别合成总分计算方式及总分排序规则执行。

3.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4.对广东省艺术类考生,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二)港澳台地区考生

1.考生须取得广州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术科校考考试合格证及文化分达到港澳台联招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方能报考广州大学。

2.对港澳台联招考生,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粤语)专业的投档依据港澳台联招的投档原则进行。按广州大学综合排位分高低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综合排位分计算方式为文化分占60%,术科分占40%,合成综合排位分。公式如下:综合排位分=文化课成绩×60%+术科校考成绩×2.5×40%。

(三)根据教育部规定,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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