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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武汉城市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5-5-23 15:21:48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武汉城市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武汉城市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招生的政策法规,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调档比例,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平行志愿正式投档调档比例不超过105%。

2、学校认可各省(市﹑区)经教育部备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或降分投档项目,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3、学校根据各省公布的投档模式实施录取,执行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不设志愿级差及专业志愿级差。在确定录取专业时,确因招生计划限制,不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在考生所在省(市、区)所在科类投放的所有专业计划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统(联)考成绩,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按投档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遵循生源省份当年公布的排序规则。若生源省份无特殊规定,则依次按照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外语单科、语文单科、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底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