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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7:23:21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校投放艺术体育类专业计划的省(区、市),艺术体育类省联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可报考学校相应的艺术体育类专业。

艺术类录取原则为: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专业按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含优录加分)的40%、专业统考成绩的60%之和乘以2,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总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之和排序投档,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总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的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