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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5:10:10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江西财经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江西财经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相关政策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照考生艺术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一)艺术专业成绩全部使用各省级艺术专业统考成绩。

(二)湖南省艺术类选用非平行志愿投档方式。云南省艺术类考生按照考生艺术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

(三)音乐学招收声乐、器乐方向,其中器乐方向仅进行钢琴、古筝、萨克斯和小号四种乐器的培养。

第十九条  同分排序规则:

艺术类考生专业分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则排序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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