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景德镇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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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接受各省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的要求执行。
学校同意并执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投档的政策规定、高考加分和同分排序规则。
在规定的录取批次内,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根据生源情况,经生源地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准,我校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除英语类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不作规定。学校非外语类专业公共外语教学有大学英语、大学日语。
专业录取依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专业成绩认可所在省(区、市)的统考(联考)成绩,执行所在省(区、市)划定的专业、文化分数线。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区、市) 投档规则,按照投档成绩的排序择优录取。以综合分投档的,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以专业成绩投档的,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成绩、英语、语文、数学高考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学校以考生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成绩、英语、语文、数学高考成绩依次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