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艺术专业>齐鲁工业大学

齐鲁工业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1-30 10:16:12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齐鲁工业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齐鲁工业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美术类专业

山东省:进档考生中,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山东省美术类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

其他省份: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统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美术类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美术类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

2.音乐类专业仅面向山东省招生,进档考生中,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山东省音乐类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专业技能1不符合我校专业(方向)招收范围的考生,将退档不予录取。

3.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招:严格按照各个省份考试院制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于艺术类专业明确要求按照艺术类分文理科(或物理类、历史类)单独安排招生计划的省份,专业录取时按照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分艺术类文理科(或物理类、历史类)单独排序录取。

4.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对于色盲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5.外语语种要求: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其他艺术类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