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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2 10:15:01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青岛科技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青岛科技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艺术类录取规则:

1.美术类在山东省外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艺术专业录取原则:使用相关省份统考(联考)成绩,按进档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者。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都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普通文理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2.美术类在山东省内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进档考生中,按照山东省美术类综合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3.音乐类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的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在进档且符合招生专业方向指定的唱法或乐器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音乐类在山东省外使用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进档且符合招生专业方向指定的唱法或乐器的考生中,使用相关省份统考(联考)成绩,按进档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者。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都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普通文理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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