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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业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2 10:12:49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青岛农业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青岛农业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

1.实行综合成绩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优先原则,依次遵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综合分数相同的,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实行其它投档方式的省份,学校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优先原则,依次遵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将按时报送到各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批,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和学校录取通知为准,并及时通过青岛农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定媒体的专设栏目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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