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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5 14:39:51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1.专业成绩学校录取艺术类考生专业课成绩均使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成绩。2.录取规则学校艺术类招生遵照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录取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投档数据为招生依据。绘画和设计学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且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省定分数线。录取规则为:按照高考文化课与艺术专业课的综合分(文化课成绩×50%+专业课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分并列,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也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音乐学专业:使用河南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且要求专业主科声乐成绩105分及以上的考生和专业主科钢琴成绩105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报考。录取规则为:按照高考文化课与艺术专业课的综合分(文化课成绩×50%+专业课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分并列,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总分也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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