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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2 10:22:38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济宁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济宁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音乐学(师范类)、音乐教育(师范类)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舞蹈学(师范类)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美术学(师范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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