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济宁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济宁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考生,遵循考生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位次原则进行录取。
学校执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文件精神。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高校招生专业(或大类)设定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需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前提下填报相关专业志愿,录取原则根据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要求执行。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相应专业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具体折算办法如下:
音乐类、舞蹈类、美术与设计类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750/300×50%。
录取原则按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