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山东农业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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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工作按照相关省份文件执行,实行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应符合学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一)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按照《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2.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专业成绩使用山东省2025年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对比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考文化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3.音乐学、录音艺术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专业成绩使用山东省2025年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对比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考文化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二)对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或降分项目,我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
第十六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学校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并按时报送到各省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各专业录取结果以各省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