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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工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2 10:15:57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青岛工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青岛工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四条 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考位次、艺体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1.山东省内艺术、体育类考生:考生报考我校必须参加全省专业统考并且成绩合格。

录取规则:学校从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

2.外省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并且成绩合格。学校从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录取程序根据该省具体规定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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