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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5-5-22 14:25:29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在省级招生部门的监督下,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 思想品德及身体健康状况: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要求,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体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电子档案综合信息和考生成绩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批次:依各生源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学校各录取批次为准。

投档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要求为前提进行录取。

美术与设计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工艺美术、环境艺术设计):按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考生可通过生源省(市、区)公布的录取结果查询渠道及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录取查询。被录取考生的入学通知书,由学校寄往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求寄往的地址和收件人处(若地址、收件人或联系电话有变更,请及时与学校招生工作处联系告知,联系电话:0535-2603997,2603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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