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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0 15:53:51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原则

福建省: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前,先根据艺术类考生、体育类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考生综合分相同的,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高考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决定。

艺术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x 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 x 2.5 x 60%。

体育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x 30%+考生体育成绩 x 7.5 x 70%。

其他省份: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文件有明确规定投档录取规则的,按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文件执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文件无明确规定的,按以上综合分投档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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