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南昌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南昌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我校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地相应类别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均须达到当地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音乐学专业招收音乐表演类别的考生,其中音乐学(声乐)专业仅招收音乐表演(声乐)科类的考生;音乐学(各器种方向)分器乐种类招生,仅招收音乐表演(器乐)科类中省统考使用的器乐种类与招生专业招考方向中的器乐种类一致的考生,各省招收的具体器乐种类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计划为准。舞蹈学专业不招收国际标准舞舞种的考生。
艺术类专业按照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排序原则择优录取。如无投档排序原则,按照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相同时,按照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文化成绩排序原则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对各省(区、市)的优惠加分政策在录取时予以认可。
第二十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的,由学校负责将该考生调剂到其他适合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应用物理学、绘画、环境设计专业(含以上各专业同专业的不同招考方向)不招色盲、单色不能识别的考生。
第二十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视情况可不予录取。
第二十一条 鉴于教育部、各省(区、市)正在进行各类招生制度改革,我校以上录取原则若与教育部、各省(区、市)录取原则有冲突,以教育部、各省市公布的录取原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