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拉萨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拉萨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十四条 西藏自治区区内投放的计划中,体育教育专业执行西藏自治区划定的艺体本科控制线,列提前艺体类本科录取批次;视觉传达、休闲体育、音乐教育和美术教育专业执行西藏自治区划定的艺体专科控制线,列提前艺体类专科录取批次;非艺体专业列普通本科批、普通专科批和对口高职批。具体批次详见西藏自治区公布的普高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我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六条 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
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达到专业本科合格线,同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艺体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即文化课成绩和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艺术专业统考成绩高低录取;未按综合成绩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艺术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