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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9 10:31:32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录取原则

(一)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按照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类专业考试省级统考成绩,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规定的(平行志愿)综合成绩折算办法,依据折算后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省级统考成绩高的优先录取,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都相同时,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高的优先录取。

(二)考生按照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填报我校专业志愿

(三)美术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分开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对于文科和理科或按照首选科目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文科、理科或首选科目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或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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