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大学生必备网!
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艺术专业>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2025滁州城市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5-5-29 16:56:22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滁州城市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滁州城市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一)严格执行国家“阳光工程”招生政策,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二)学校录取工作将按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有关政策及安徽省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实施。

(三)学校对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区、市)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予以承认。

(四)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时,按照省统考各类别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