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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广告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4 16:33:32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辽宁广告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辽宁广告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1、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成绩排序方法:在辽宁高职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选考科目为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及美术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辽宁省招考委规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形成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3、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我院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不设专业及差。

进档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科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为历史学科类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选考科目为物理学科类按数学、语文 、外语单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在(3+3)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