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广西城市职业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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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专业成绩采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联考(统考)成绩,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对进档考生,在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该省综合分排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同等条件下先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排序。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加分与相关降分的政策规定,并计入总分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及民族成份要求。
第十五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六条 录取体检要求: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另外,根据我校艺术类专业培养需要,工艺美术、环境艺术设计专业身体条件要求为:美术设计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等妨碍学习的疾病,考生应根据自身条件及成绩慎重选择专业;身高要求:空中乘务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
第十七条 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进度和结果将会及时公布在校园网上,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