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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5-5-15 14:25:21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仅在江西省投放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江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江西省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进行专业录取。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按考生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一并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考生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均须达到合格的要求。

第十八条 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的计算方法,以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相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学校认可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学校专业录取不限制外语语种,对考生的外语单科成绩无要求。

第二十一条 考生的录取专业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定后原则上不作调整,有特殊情形的,按教育部门的政策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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