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宜春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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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充分尊重考生意愿,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重要依据,在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合格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根据各省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没有要求。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录取工作按照该省(市)相应文件规定执行,同时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调剂的参考依据。按照院校专业组模式投档的省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艺体类专业:省联考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根据生源地省(市)同分排位依次录取。
第二十条 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招生男女比例不限。